參會須知
2016-10-04 16:40
參會須知
一、大會期間,所有參會者參加會議、觀光旅遊、用餐時,請佩戴參會證,如有遺失,請即時向大會接待人員申報。〈參會證佩帶之區分:東南亞─黃色、中國─紅色、美加和台灣─藍色、貴賓─綠色、記者和志工─白色〉
二、參加會議時,請著整齊服裝,在各代表團團長帶領下,提前十分鐘,由接待人員引導入會場。
三、在會議進行中,當有代表在台上發言時,請務必保持肅靜,並減少走動,同時也確保手機調整至靜音狀態或關機。
四、參與會議時,請按照大會編排的位置就坐,並避免自行調換。
五、觀光旅遊時,在各代表團團長帶領下,按各自乘車編號,提前十分鐘,由接待人員引領乘車。
六、用午餐和出席晚宴時,按照餐會手冊所排定席位就坐。
七、所有大會活動場所均屬禁菸區,請勿吸菸。
八、互贈紀念品將被編排在代表大會結束後,在原地進行。
九、如有參會宗親團體要在大會期間分發相關文件、紀念品,傳單或書籍等物品,必須預先知會大會籌備委員會,同時該團體必須親自派人分發。
十、首席代表可選擇性的在代表大會召開時,代表所屬團體以不超過五分鐘的時間限制,介紹該會的活動及組織狀況。惟談話內容不可涉及政治活動、宗教宣傳、商業利益以及攻擊性言論。
十一、會議活動期間如有發生任何的意見分歧,“會議輔導委員會“ 擁有最後決定權。
十二、大會活動期間如生病或身體不適時,請與本會接待人員聯繫,至醫療站救護或送醫治療。
敬請參會宗親代表共同遵守,謝謝合作!